个人只拿20元,就可以参加实际保费为80元的《包头市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》,这项从2014年在我市开始实施的惠民政策,为我市的残疾人撑起了一把保护伞。
为保障我市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、共享社会文明成果,在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获得经济赔偿,2014年6月,市残联制定了《包头市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》。仅2016年和2017年,就为发生意外伤害的127名残疾人赔偿48万元。
市残联教救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经过昆区和青山区的试点之后,2016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开始在全市推广,投保的金额为每人80元,残疾人个人只承担20元,其余的由市及旗县区残联分别承担,大大缓解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。2016年我市投保人数有7457人,2017年增加至11249人。今年的投保工作各旗县区根据自己的情况已经逐步展开,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意识到这样的政策对他们生活的帮助,纷纷加入投保报名中。
据了解,投保范围及条件要求包括:在包头市辖区户口的16周岁—65周岁的残疾人,自愿参加投保。本人必须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》和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据悉,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,保险公司专门成立服务工作组,协助投保人切实做好出险后有关善后工作的处理。同时为被保险的残疾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,在事实清楚、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先行赔付。